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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发布时间:2024-05-06 634 次浏览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日照市岚山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PPP项目—巨峰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PPP项目—巨峰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日照市岚山区巨峰镇,S341以南,巨峰河以北
建设单位:山东财金新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3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马晓伟 13293359665
联系电话:13293359665
验收报告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qMpMyTIJQxzxQ76eh3GMA
提取码:v6u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