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CENTER
新闻中心发布时间:2024-09-25 389 次浏览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坪岚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碑廓至岚山港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坪岚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碑廓至岚山港段)
建设地点: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境内,主要经过日照市碑廓镇、安东卫街道、虎山镇和岚山头街道。
建设单位: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2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郭延东
联系电话:0633-2281009
验收报告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KhdZ0MFlOgOUXwOxmSbTw 提取码:to3i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下一篇: 2024年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