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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发布时间:2025-04-11 52 次浏览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山东集泰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大蒜加工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山东集泰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大蒜加工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日照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庆路以东、汕头路以南
建设单位:山东集泰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5月1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崔海燕
联系电话:13658606153
验收报告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M3t_dKQ1gb5fhYaRG6NXCA?pwd=retm
提取码:ret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