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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莲县W2023-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5-09-29 109 次浏览

五莲县W2023-1号地块位于五莲县洪凝街道富强路以西、北京路以北,地块北至五莲县疾控中心综合办公楼,西至未利用地,南至北京路,东至富强路,地块占地面积37822m2。地块中心坐标为经度:119.20599˚,纬度:35.76871˚

地块历史为工业用地及农用地,地块原土地使用权人山东世丰机械工具有限公司、日照中伟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本次调查地块由山东世丰机械工具有限公司地块和日照中伟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地块及农用地组成。

根据五莲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地块拟变更为居住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土地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鲁环发〔202320号)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一住两公)的地块,应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五莲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山东科建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项目地块及其周围环境进行了实地勘查、人员访谈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核实与分析工作,进而制定调查土壤、地下水采样及检测方案,进行采样分析。

通过地块内及周边地块污染源分析,确定调查地块潜在的特征污染物为苯、甲苯、二甲苯、甲醛、苯酚、镍、六价铬、总铬、锰、铜、氰化物、氟化物、石油烃(C10-C40)。

20251-7月,对地块进行了调查采样,共布设了50个土壤采样点位,8个地下水采样点位。根据调查结果,地块内共有10个点位,21件样品重金属镍含量超过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未采集到地下水样品。

六价铬检测数据共有5件样品超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石油烃2件样品超过第一类用地管制值。

地块内土壤样品除镍、六价铬、石油烃外其他监测因子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导则推荐参数计算值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2)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本次调查地块应开展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确定地块内超《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污染物的风险水平,判断是否需要开展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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