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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发布时间:2025-03-20 102 次浏览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日照港岚山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三期及配套罐区工程-30万吨级原油码头三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日照港岚山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三期及配套罐区工程-30万吨级原油码头三期工程
建设地点:日照港岚山港区中作业区
建设单位:日照港明港原油码头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4月1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0633-2281009
验收报告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faVr--o0a-IXui0vyo7rfg?pwd=ypkm 提取码: ypk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