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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发布时间:2026-08-03 130 次浏览
山东港口日照港铁路运输公司海曲路地块位于日照市东港区海曲路以南、铁路及无名路以北、日照站以东、太阳海岸小区以西,地块面积66666平方米,中心坐标为:119.533055°E、35.407613°N。地块原土地性质为交通用地,现规划为居住用地、商业服务用地、绿地和开敞空间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8月15日起实施)、《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发〔2020〕4号)、《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鲁环发〔2023〕20号)等文件要求,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使用权人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日照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承担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第一阶段调查时,通过查看卫星影像,查找历史资料、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发现地块原为日照市石臼街道阳光社区农用地,1982年由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在此建山东港口日照港铁运公司,山东港口日照港铁运公司是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主要从事火车的维修。拟变更为居住用地、商业服务用地、绿地和开敞空间用地。经过第一阶段调查,调查地块存在可疑污染源,识别出的特征污染物为pH、砷、铅、汞、氟化物、多环芳烃(萘、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a]蒽、䓛、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二苯并[a,h]蒽、苯并[g,h,i]苝和茚并[1,2,3-c,d]芘)、硫化物、石油烃。地块内重点关注区域为中修库(地沟、煮洗作业区和煮洗地下水池)、落轮库(地沟)、燃煤锅炉房区域(燃煤锅炉房及下风向,煤炭煤渣堆场)、危废间、柴机油加油机及加油管道焊接处。
第二阶段调查共布设土壤采样点位17个(包括地块外对照点位1个),布设地下水点位5个(包括地块外对照点位1个)。土壤检测项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45项基本项和pH、砷、铅、汞、氟化物、多环芳烃(萘、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a]蒽、䓛、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二苯并[a,h]蒽、苯并[g,h,i]苝和茚并[1,2,3-c,d]芘)、硫化物、石油烃,共计57项。地下水监测项目为地下水监测项目为GB/T 14848基本35项(色(铂钴色度单位)、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萘、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a]蒽、䓛、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二苯并[a,h]蒽、苯并[g,h,i]苝和茚并[1,2,3-c,d]芘),总共52项。现场检测委托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进行。经过现场采样工作,所有土壤柱状样采样点点位均钻探至风化岩层。检测结果表明:采集的土壤样品各监测因子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总氟化物低于河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检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满足《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石油烃(C10-C4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根据现有地块土壤调查结果,该地块土壤污染现状可以接受,符合开发为第一类用地环境质量要求,无需开展下一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