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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发布时间:2023-10-18 1095 次浏览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日照市岚山区海绵城市 PPP 项目(一期) 阿掖山南路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海绵城市 PPP 项目(一期) 阿掖山南路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步)
建设地点:日照市岚山区童海路与安岚大道之间,中粮黄海粮油工业(山东)有限公司对面
建设单位:日照市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山东财金新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1月1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孙洋
联系电话:17863313424
验收报告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S3K6YAqwkEyobe2SocL39A提取码:pvpu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